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052号(袁淑芳等15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宗泽路87号米山雅居2幢第4层401室
谷阳路66号一区12幢第6层606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檀山路10号魅力之城四街区18幢第3层301室
朴园上观公寓27幢第3层304室
优山美地花园28幢第负1至3层104室
学府路88-8号大观天下小区3幢第7层702室
学府路308号水木阳光4幢第2层205室
富润路36号富润华庭二区2幢第6层601室
南纬一路1号美林湾四和苑2幢第5层502室
丹徒风景城邦英格兰印象72幢9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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