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京口区、润州区、镇江高新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项目采购须知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投标人需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资质内容必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不动产测绘。
3.投标人需承担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颁证或农村不动产地籍(权籍)调查项目;自2015年1月1日后承担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或不动产数据整合、合库或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
(一)“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补充调查(主要为复测、修测、补测,权属调查核实等)
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准备、宣传发动、队伍落实和人员培训。资料收集、技术设计、表册与工具器材准备等。
权属核实和补充调查主要包括:核实宗地的权属情况,实地指界,丈量界址边长及相关距离,绘制宗地草图,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按照不动产登记发证的要求形成一宗一档的成果材料。
制作工作底图:选用大比例尺(1:1000)的地形图、正射影像图和已有地籍图作为基础图件,充分采用不动产登记确定的地籍区、地籍子区界线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并标注乡镇、村、村民小组及重要地物的名称。
权属状况调查:借助工作底图,结合现场核实,调查每宗地的土地坐落与四至;对于宅基地调查,除了调查记录土地权利人的情况外,还应调查权利人家庭成员情况,收集权利人家庭户口簿等资料,对无权属来源的集体建设用地,根据实际情况调查记录实际使用人;调查核实宗地的土地权属来源资料,权利性质、权利类型、使用期限等,以及宗地是否有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和共有情况;调查核实宗地批准用途和实际用途。
界址调查:按照《地籍调查规程》的标准,逐宗进行现场指界,开展界址调查,并拍照留存。实地丈量宗地的界址边长。同时,应丈量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相关距离或条件距离。对于实地存在界址纠纷的,应根据《规程》划定界址争议区域,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
宗地草图绘制:根据权属状况调查信息、指界与界址点设置情况、界址边长及相关距离丈量结果、房屋调查情况,按概略比例尺绘制宗地草图。
在权属调查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成果,对实地需要复测、修测、补测的宗地通过地籍测量准确获取界址点位置,并计算宗地面积。地籍测量包括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地籍图测绘和面积量算等。
房屋测量:房角点测量采取与宗地界址点测量同样的技术方法,一并开展。房屋边长丈量在宗地的界址边长丈量时一并开展,对确实无法丈量房屋边长时,应丈量至少两条房角点与界址点或房角点与邻近地物的相关距离,便于间接解算房屋边长和求解房屋面积。
面积量算:依据实地丈量的房屋边长计算房屋占地面积,结合房屋层数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依据房屋产权人或相关部门提供的建房报告、宅基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或房屋买卖、互换、赠与、受遗赠、继承、查封、抵押等其他房屋产权证明,记录产权人,并将产权证明留复印件或拍照留存。
一是要将房屋权属状况信息和房屋测量结果记载在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中;二是要在宗地草图中标识房屋,并标注房屋边长,房屋的楼层、结构以及争议情况等信息;三是要在地籍图的测绘中将房屋要素纳入;四是成果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及数据库的建设都要将房屋调查的信息包含在内。
(二)“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准备
1.宗地图件制作,包括宗地图制作、宗地草图制作和地籍分幅图制作。包含宗地坐标、房屋位置、宗地代码等信息。
2.房产图件制作,房产分层分户图制作。
3.权籍调查成果输出、打印,包括各类图件成果输出、打印和各类调查成果表格输出、打印。
5.权籍调查表制作,包括权属资料收集、权属信息更新、宗地、房屋权属信息调查、签字。
6.权属资料收集。采用内外业核实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不动产权属调查,查清不动产单元的权属情况、界址、用途、四至等内容,确保不动产单元权属清晰、截止清楚、空间相对位置关系明确。
7.权属信息更新。核实不动产单位现状,对权属信息中发生改变的不动产单位进行更新调查。
8.宗地、房屋权属信息调查、签字。对界址线有争议、界标发生变化和新设界标等情况,将现场记录并拍摄照片。
(三)“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信息录入
在前期完成权籍调查的基础上,对农房进行权属审核等合法性审查后,录入不动产登记发证系统平台,并上传数据。
合同签订后支付中标价的50%,工作完成后支付40%,通过验收后支付余款。
1.供应商以人民币报价,对提供服务报出具有竞争力的一次性总报价,报价包括交付前发生的所有费用,最低价者中标。本项目工作量不低于1200宗,最高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18万元。
2.报价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相关资质复印件;(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出的所具备的证明材料。
3.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报价表》在首页。同时,开标现场须携带原件备查。否则,将自行承担审查未通过风险。
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供应商将采购报价材料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2.信封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请勿在2020年12月3日上午10:00(会审时间)之前启封”字样。
3.供应商必须在2020年12月3上午10:00前,将采购报价材料递交至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12房间,信封上注明王玮收。
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99号;邮编:2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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