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开区构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前期工作协作机制
为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镇江经开区以构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前期工作协作机制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和产业发展用地保障。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主体。由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总牵头,招商、宣传统战、建设、行政执法、土地储务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联合建立工作专班,围绕上市地块前期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二是明确工作流程。从项目用地预选址开始,重点做好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开展地质普查勘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价评估及场地平整工作,完善地块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对地上建(构)筑物组织拆除、迁移。三是明确工作标准。对用地红线外围的给水、排水、燃气、电气、通讯、道路通达情况和地上地下管线的铺设情况进行全面勘探和调查,确保宗地出让前必须达到“三通”状态,即通路、通基建用电(有条件的地方达到双回路供电)、基建用水至宗地红线外围。对红线内及周边直接影响地块开发建设的地上地下电杆、配电柜及电信、移动等通讯设备杆线、基站进行清除或迁移,确保宗地平整到位。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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