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112号(宋佳翼等9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谷阳路66号一区8幢第1层105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丹徒龙山商贸中心2号楼第1层172室
丹徒瑞泰城市花园3幢第3层309室
学府路88-8号大观天下小区11幢1404室
天桥路5号时代华府1幢第6层601室
华都名城美锦苑69幢第3层302室
御桥巷40号臻美源6幢第7层606室
学府路64号恒顺尚都花苑3幢第4层3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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