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162号(钱仿柯等14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林隐路8号朴园竹山院61幢0106室
林隐路8号朴园竹山院78幢0105室
林隐路8号朴园竹山院92幢0603室
林隐路8号朴园竹山院88幢0202室
林隐路8号朴园竹山院88幢0403室
林隐路8号朴园竹山院83幢0306室
林隐路8号朴园竹山院82幢0603室
凤凰山路9号紫檀公寓11幢0203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智慧大道399号银湖花园13幢第4层402室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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