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镇土交J(2017)2号
镇江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现场拍卖方式出让九华山路西一号地块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1、申领资料、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27日下午4 :00时;
2、资审、缴纳保证金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7日下午4 :00时止;
4、拍卖地点: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头部开标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拍卖文件另有规定的地块除外)。因拖欠土地出让金、违法用地正在查处或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等行为被镇江市国土资源局禁止进入镇江土地交易市场竞买土地的单位(个人),不具备竞买资格。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全资)、成立时间等内容。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在受让人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履行受让宗地交付手续。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出让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起始价和加价幅度均以楼面地价核算。
竞买人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保证金不是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或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金证明;5、经资审合格,并提交统一格式的书面竞买申请后,方可缴纳保证金,取得正式竞买资格。
七、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已经收回上述宗地拟出让土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原土地登记,土地登记机关将不另行通知。
八、本公告内容如与出让文件不一致,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出让由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报名联系地点: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16室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出让的有关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和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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