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232-1号(孟叶林等35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桃花坞新村八区13号第2层202室
学府路332号京润华庭20幢第7层603室
优山美地花园53幢第3-4层205室
桃花坞路267号5幢第2层203室
花山湾新村五区30号第1层103室
学府路97号山泽园4幢第6层601室
谷阳路88号东郡华庭8幢2102室
花山湾新村四区13号第3层305室
丁卯桥路162号康泰花园16幢第5层408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草场湾路77号新城花园三区31幢第13层1204室
丹徒风景城邦英格兰印象37幢第1层101室
林隐路8号朴园竹山院82幢第7,跃层604室
学府路97号山泽园4幢第6层601室
谷阳路88号东郡华庭8幢2102室
学府路58号京口花园45幢第6层502室
御桥港路3号云开甲第花园3幢第9层904室
大港港中路108号霞飞坊8幢104室
大港港中路108号霞飞坊8幢负1层S017室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天桥路35号臻岳君庭24幢2039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天桥路35号臻岳君庭24幢2048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天桥路35号臻岳君庭24幢2087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天桥路35号臻岳君庭24幢2092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天桥路35号臻岳君庭24幢2095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天桥路35号臻岳君庭24幢2116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天桥路35号臻岳君庭24幢2250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解放路4号自由领地1幢第6层608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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