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一案例入选镇江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近日,镇江中院召开“镇合意•法助力”服务品牌升级版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2022年度镇江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扬中法院一案例成功入选。
化解纠纷不忘农时 营造乡村振兴环境
——某村委会与胡某某等租赁合同纠纷案
2020年1月10日,某村委会与胡某某等人签订《农田租赁合同》,约定某村委会将部分集体预留地和农户流转的农田租赁给胡某某等人经营。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从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止,每年租金标准为110520元,先支付后租用。从2020年起,胡某某等人持续拖欠土地租金。某村委会遂诉至扬中法院,请求解除租赁合同,返还租赁的农田并支付租金。扬中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及时组织双方勘察租赁土地现场,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由于胡某某等人租赁的土地均为村民流转农用,在胡某某等人拒不支付租金的情况下,某村委会也不得不每年按期向村民垫付租金。同时,胡某某等人租赁农田用于虾蟹养殖,因虾蟹尚未成熟,不能出售回款,胡某某等人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并称在10月份能够支付租金。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蕞终达成和解,某村委会自愿撤回起诉。
乡村振兴首先源于对自身资源的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但乡村发展投资大、周期长,农民的抗风险能力低。因此,各地应当开辟符合各自特色的发展道路,并构建包含行政、司法等在内的综合保护体系。扬中法院在本案处理中立足乡村发展实际,注重实地调查走访,充分了解案件背后的故事,积极作为,努力协调,蕞终促成双方和解结案,既有效维护了双方利益,更用实际行动护航已经逐渐发展起来的乡村经济,对推动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
原标题:《扬中法院一案例入选镇江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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