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160号(镇江润扬国际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等17户)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镇江国际工业品城L06幢第1层101室
镇江国际工业品城L06幢第3层301室
焦山路9号中南世纪城三区3幢第30层3001室
我家山水彩虹苑3幢第2层203室
丹徒区丹徒新城宜城大道6号绿洲花园6幢404室
经十四路656号名仕佳园12幢第6层504室
黄鹤山路77号桃花源小区30幢第2层201室
大港瑞鑫嘉园21幢第12层1101室
下列申请人因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申请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我机构已受理,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学府路123号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谷阳路89号永隆城市广场馨景苑2幢602室
花山湾新村四区1号第3层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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