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用集体土地使用权批前公示--灌云县南岗镇岗北村民委员会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灌云县南岗镇岗北村民委员会申请使用灌云县南岗镇岗北村横六路北侧、通业南路南侧境内地块,用于建设灌云县南岗镇岗北村民委员会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定,拟将平方米集体土地使用权拨用给灌云县南岗镇岗北村民委员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如有异议者,可与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电话:。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