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083号(郭健等8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中山北路1号2幢第1层1110室
中山北路1号2幢第1层1110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黄山南路19号润州花园二区4幢第5层501室
黄山南路19号润州花园二区30幢第5层502室
谷阳路66号一区13幢第3至4层303室
优山美地花园155幢第11层11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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