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三级防控体系评估和实施方案编制采购公告
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三级防控体系评估和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长江路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财采【2021】08-0014
3、项目名称: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三级防控体系评估和实施方案编制
7、采购需求: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的通知》(苏环办[2021]45号)以及《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的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建设标准》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园区应按照“企业-园区-周边敏感目标”三级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完善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防控体系。为此,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拟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园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进行评估,进一步梳理各级防控体系存在的问题,结合园区企业分布、河流水系、雨污管网等情况,对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进行完善,并编制完成《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三级防控体系评估和实施方案》。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8、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完成评估和实施方案编制,提交成果资料并通过由采购方组织的专家方案评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近三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见本磋商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蕞近一次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本磋商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1)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1、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长江路35号滨江一号405室)。
3、售价:采购文件售价300元整。
4、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原件盖公章);
注:1)没有登记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采购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核。
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8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头部开标室)。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2021年8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头部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使用浏览器打开“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网址: 点击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登录入口(采购人/代理/供应商)
CA证书办理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7楼CA办理窗口。
CA证书办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CA信息办理业务:电线)诚信库入库通过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 ,根据网页提示录入基本信息、网上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入库。
联系电话:,详情见供应商入库操作手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供应商须知版块)。
(4)CA登录及系统操作咨询渠道:客服电话:客服QQ
注:由于采购信息必须推送省政府采购网,需要所有供应商办理CA进入交易系统,上报供应商信息,便于今后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公告等信息顺利推送,不进行诚信入库的,结果公告等信息将不予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2、在磋商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镇江新区金港大道180号项目联系人:金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35号滨江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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