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事项公示镇自然资公示(2024)第4号
[2024]43号批复精神和权利人申请,我局拟与镇江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并完善用地手续,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超建筑面积补缴土地出让金1422.12万元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与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处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99号
邮政编码:210001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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