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温州工业园区镇江路1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一、拍卖标的:(1)坐落于温州工业园区镇江路12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1-2010-2-153559,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386.9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到2049年6月13日。(2)地上附着物约12770平方米,其中1474.13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浙规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温规建批字(2001)第03020058号、温规建批字(2001)第03020059),另有无任何审批手续地上建筑物约11300平方米。拍卖成交后地上建筑物能否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1、买受人应在竞拍前向当地园区管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咨询是否需具备入园条件,否则因此造成不能过户或不能入园的责任自负(相关责任风险详见拍卖须知第九条);2、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政府征收风险。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起拍价:3562.51万元,保证金:53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工作日)。本标的现场看样时间为2017年2月9日下午15时00分至15时20分,需看样的竞买人需至少提前两天向本院联系预约,如无人预约本院将不组织现场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一切税费按现行主管部门规定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被执行人缴纳的所有费用)。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2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本次拍卖规定的保留价予以抵债的,应于本次拍卖流拍后次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申请抵债,并于次日将价款全额缴至本院,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在2017年3月31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账号:000005),于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之日起七日内持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行政中心区龙江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建议来法院财务大厅刷卡缴纳拍卖余款,请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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