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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141号(赵盼等11户)

admin8个月前 (09-24)镇江产业信息19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镇江新区大港逸翠园翠竹苑10幢0108室

  丹徒新城瑞山路80号新城茗苑9幢第4层401室

  百花路2号金山水城二区10幢0606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朴园上观公寓31幢第8层805室

  谷阳路66号二区4幢第6层601室

  丁卯桥路168号江南世家3幢第6层605室

  汝山路9号御锦城一区2幢第25层2506室

  丹徒新城家园西区22幢第4层401室

  丹徒瑞丹花苑21幢第6层605室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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