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镇江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2]217号(沙鹰等20户)

admin2年前 (2024-11-04)镇江产业信息44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黄鹤山路99号景天花园28幢第18层2109室

  黄鹤山路99号景天花园28幢第18层2109室

  朱方路106号润康城11幢204室

  彭公山路10号东篱春晓家园32幢0101室

  三茅宫新村二区2号第4层402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谷阳路199号沃得雅苑21幢第3层204室

  丹徒区湖滨路69号湖光山舍18幢401室

  优山美地花园161幢第16层1601室

  东吴路288号香江花城49幢101室

  檀山路10号魅力之城一街区65幢第8层706室

  纬五路8号东锦花园2幢第3层302室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经十二路689号6幢第1层114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经十二路689号6幢第1层114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下列申请人申请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转让不动产的单位已注销,并且无权利义务承继人,我机构已受理,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学府路123号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524678515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上党中心所办公用房及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结果公告

上党中心所办公用房及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结果公告

  上党中心所办公用房及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6来源: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字号:[]   江苏专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镇江市丹徒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于2023年05月0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就上党中心所办公用房及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成交单位。  ...

总房款约70万元三居室在镇江丹徒新城购房推荐

总房款约70万元三居室在镇江丹徒新城购房推荐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约70万元的购房款,可以把镇江丹徒新城作为置业的选择目的地。镇江丹徒新城商圈繁华,适合居住生活,未来也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龙湾华府在辛丰镇中天路中天广场旁附近。地处镇江丹徒新城商圈,项目交通便利的同时,周边配套也很不错,附近有中天农贸市场,上海联华超市。均价约6200.00元/平方米,主力户型面...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121号(罗春花等14户)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121号(罗春花等14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檀山路10号魅力之城一街区46幢第6层503室   宗泽路69号尚海茗苑6幢1101室   学府路168号孔雀苑22幢407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138号(高佳男等13户)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138号(高佳男等13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丹徒区天王山路1号风景城邦南郡10幢0601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161号(张学亮等10户)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161号(张学亮等10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经十四路55号东风新家园9幢第7层602室   宦晨,毕凤琴,胡翔,戚小政,张克峰,张明霞   团山路99号龙脉广场5幢201室   宦晨,毕凤琴,胡翔,戚小...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190号(董洪敏等14户)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190号(董洪敏等14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丹徒区九华山南路300号山河郡9幢0701室   经七路198号吾悦广场27幢1915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220号(周东亮等12户)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220号(周东亮等12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丹徒魏玛花园15幢第1层108室   丹徒龙山庄园34幢第1层109室   丹徒魏玛花园15幢第1层108室   丹徒龙山庄园34幢第1层109室...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205号(薛建龙等10户)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205号(薛建龙等10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焦山路167号物语花园32幢2505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