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071号(李金丰等15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学府路36号枫林湾5幢第2至3层102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春色江南丝竹苑3幢第5层506室
东吴路288号香江花城39幢第11层1104室
长江路267号翠堤春晓14幢第5层403室
东吴路288号香江花城72幢第14层1402室
丹徒枫华丽府27幢第6层601室
丹徒区谷阳大道181号香域花园2幢1105室
学府路97号山泽园2幢第24层2401室
草场湾路77号新城花园三区13幢第4层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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